从法律上来说,年终奖不算老板想给就给、不想给就拉倒的“红包”,它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公司得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给员工发工资。要是劳动合同里、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或者一直以来的惯例里,明确了年终奖怎么发,那公司就不能自己说了算,随便取消或者少发。
现实中,公司不给年终奖的理由花样挺多,最常见的就是“效益不好”和“你考核没达标”。但这两条都不是随便说说就行的。公司说经营困难,得拿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之类的实打实证据,不能老板一句话就想糊弄过去。说员工考核不合格,那也得拿出具体的考核标准、打分记录,还有合理的评估依据,不能含糊其辞。
北京就有过这么个例子:一家科技公司连续五年,每年都给员工发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年终奖,到第六年突然说“经营压力大”,不发了。员工告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公司必须照常发。为啥?因为长期这么发,员工早就有了合理的期待,而且公司也拿不出证据证明真的经营困难到发不出年终奖。这就说明,年终奖不是公司想赖就能赖掉的。
要是遇到公司不发或者少发年终奖,咱可以一步一步来维权。第一步先协商,跟公司的人事或者上级聊聊,看看能不能在公司内部解决。要是协商不成,第二步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专门处理劳动纠纷的,花钱少、流程也不复杂,只要在权益受侵害那天起一年内申请就行。申请的时候,得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往年发年终奖的记录、考核结果这些证据。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15天之内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的时候,会重点看双方有没有明确约定年终奖怎么发,公司不发的理由合不合理,还有员工的考核是不是真实、客观。所以平时就得注意保存工作记录、考核反馈,还有跟工资奖金相关的聊天记录,关键时候这些都是能帮上忙的证据。
对公司来说,想避免年终奖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把规矩定清楚。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公司制度里,都得写明白年终奖发的条件、怎么算、考核标准是啥,别用模棱两可的话。而且考核过程得公开公正,让员工心里服气。要是真因为经营问题要调整奖金政策,也该提前跟员工沟通,别突然就说不发了,不然很容易闹矛盾。
对咱们打工人来说,入职的时候就得留意薪酬条款,特别是年终奖这部分。如果合同里写的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放”这种模糊的话,就得多个心眼。平时工作中,重要的邮件、会议纪要、绩效反馈啥的,都得好好存着,万一将来有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
年终奖的争议其实是个信任问题。公司想用奖金激励员工,员工也希望自己的付出能有合理回报。只要两边都守规矩,纠纷自然就少了,劳动关系才能健康。要是公司真有困难,好好沟通往往比硬着头皮不发更能让员工理解;而咱们遇到权益被侵犯,也别忍着,法律有明确的维权路子,该争取的就得争取。
(注: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具体流程,不同地方可能有点差别,遇到复杂情况,最好问问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