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个准话:法律上是允许的,性骚扰确实能成为合法开除的理由。《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里都写得明明白白,不管是嘴上占便宜、动手动脚,还是发些不正经的信息,这些都算性骚扰,明令禁止。公司本来就有责任定好反性骚扰的规矩,还得主动预防和处理这类事。要是员工干了这种事,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那公司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直接开除,一分钱赔偿都不用给。
就像重庆有个公司,高管老骚扰女下属,公司查清楚后把他开了。后来闹到法院,法院也支持公司,说这种行为严重坏了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矩,开除合法。
那公司要开掉搞性骚扰的员工,得怎么做才合法呢?公司得提前在规章制度里写清楚,不准搞性骚扰,还得说清楚敢这么干会有啥后果——比如警告、调岗,或者直接开除。要是没这规矩,随便就把人开了,很可能引来劳动纠纷。证据太重要了。聊天记录、监控录像、有人能作证,这些都能帮着认定事实。调查的时候得一碗水端平,给被举报的员工说话的机会,要是有工会,也得通知工会一声。最后,根据调查结果,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写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那要是真遇上性骚扰了,该咋应对呢?
很多人怕被报复,或者怕影响工作,就忍着不说。可越忍,对方可能越得寸进尺。正确的做法是这样的:第一时间把证据攥在手里——聊天记录别删,有录音录像也存好,每次被骚扰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都记下来。向公司投诉——找HR或者管理层反映,让他们调查处理。找外面的渠道维权——要是公司不管不顾,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可以报警。要是情节严重,比如构成强制猥亵,还能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跟公司要求,对投诉的事儿保密,别让人再戳脊梁骨,造成二次伤害。
这里还有些常见的误区和要注意的地方。有人觉得“俩人愿意就不算性骚扰”,但实际上,职场里上下级权力不一样,下属可能怕丢工作啥的,不敢明着拒绝。就算没激烈反抗,只要行为不合规矩、让人不舒服,照样可能算违法。
公司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是公司根本没定反性骚扰的规矩,或者接到投诉后随便应付一下,可能就因为“没尽到预防责任”被追究责任,甚至要赔钱。
对付职场性骚扰,就得零容忍。这不是小事,法律给了公司和员工维权的底气。公司得把规矩定好、多培训,员工呢,遇到事儿别憋着,赶紧把证据留好。只有两边一起使劲,才能有个安全、互相尊重的职场环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10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具体遇到事儿了,最好还是问问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