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自2020年起,“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已实现合并申报。缴存单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二、单位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还需要通过公积金系统单独申报吗?
不需要。缴存单位可在7月25日后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申报结果。不方便上网的单位还可就近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进行查询。
三、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还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跨年清册核定吗?
可以。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单独办理跨年清册核定。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汇缴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四、2023年度跨年清册核定流程与去年相比有何区别?
和去年相比,今年的跨年清册核定流程增加了单位的授权承诺环节。单位在为职工核定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前,应承诺申报的职工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五、单位选择批量调整职工缴存基数的,只能批量导入一次数据吗?
如单位职工人数较多,不方便逐条录入信息,可在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跨年清册核定时使用批量导入功能。系统支持多次批量导入数据。
若发现导入数据有误,已提交跨年清册但还未汇缴7月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已提交的跨年清册撤回后(见第七题),再次批量导入新的职工数据即可。
六、如何通过网上查询跨年清册是否核定成功?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页面下方“历史跨年清册信息”栏目中如显示“2023-2024”清册信息,则表示已成功完成2023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七、跨年清册报错了能在网上撤回吗?
如单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未进行7月增、减员或汇缴,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历史跨年清册信息”中点击【撤回】,撤回成功后可重新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八、发现跨年清册已无法撤回该怎么办?
如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又进行了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无法办理“撤回”,可通过“调整缴存额”“单位信息变更”进行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
1.缴存基数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汇补缴】-【调整缴存额】-【单笔调整】,录入调整后的“月工资收入”后提交即可。
2.缴存比例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应对在职职工履行告知义务,职工知晓后,单位经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填写《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九、单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并完成7月缴款。那么上下限公布后,相关人员是否需要基数调整及补缴?
涉及上下限的人员无需手动操作,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应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柜台为涉及人员办理差额补缴。
例如:核定2023-2024年度跨年清册时,单位缴存比例为12%,录入职工A上年月均工资36000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其缴存基数为31884元,单位已完成2023年7月的汇缴。上下限公布后,职工A在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33891元。单位应给A办理7月的差额补缴482元。
文章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