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失业的困境时,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它们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然而不少人心中存在疑惑:这两项待遇究竟能不能同时领取呢?
从概念上看,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失业补助金则是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由政府出台的一项阶段性、临时性举措,主要针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在政策规定方面,两者不能同时领取。这是基于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性和公平性原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相对严格,要求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则较为宽泛,主要是针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例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者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等。这一举措扩大了保障范围,使更多失业人员能够得到救助。但由于两者的功能定位和保障对象存在重叠部分,为避免重复享受待遇造成社保资源浪费,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申领。
在实际操作中,当失业人员申请相关待遇时,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据其参保缴费记录、失业原因等信息,对其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若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将按照相应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若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则发放失业补助金。
虽然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但它们共同构建起了失业保障体系,在不同情况下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支持。失业人员在遭遇失业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适合自己的待遇,从而有效缓解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平稳度过失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