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压力沉重,支出繁多
“个人缴费”一词从字面上来看,意味着个人承担责任。然而,大部分社会保障资金都被纳入社会保障基金,只有很少一部分归入个人账户。这无疑让个人承担了本应由雇主支付的费用,这是十分不划算的,也增加了开支。
以养老保险为例,若企业提供社会保障,企业与员工按一定比例分担费用。例如,假设养老金缴纳比例为20%,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但若个人为单位缴纳,则需要按20%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加入灵活就业社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后,个人无法购买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些地区还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尽管这些保险相对较为廉价且通常不会支出太多,但在紧急情况下,它们能够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而参加灵活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的个人则无法享受上述待遇。
因此,如果个人希望同时享受五险,就必须向人力资源公司缴费。若在人事部门工作,则不仅需要缴费,还需要向人事部门交纳费用,这意味着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二、缴费风险巨大,缴费中断严重
在我国,以劳务派遣方式为企业提供社会保障存在高风险。当你在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时,你需要先将社保费用全部交给公司,由公司代为缴纳。由于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失踪”或挪用资金,投保人将承受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因此很难用合法的方式保护个人的利益。如果雇主未按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或因员工在缴费过程中遗忘缴纳而被停止保障,将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一旦缴纳中断,个人账户中的存款不会变为零,而是因缴纳年限缩短而减少。一旦被视为中断缴纳,个人就无法享受医保保障,只能在住院时才能使用,并且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也无法报销。如果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则需要重新投保后才能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而如果没有缴费,情况会更糟。因为只有在产妇分娩之前,并且缴费历时一年以上,才能进行报销。因此,若未缴纳保费,就无法参加生育保险。
三、退休金待遇差距巨大
令人沮丧的是,在个人保险中,只有8%的资金进入个人账户,余下的资金被纳入统筹账户。
在我国制定养老金制度时,主要坚持缴费多得、缴费少得少的原则。对于个人而言,参加灵活就业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时,由于资金紧张,大多数人会选择缴纳最低档次的保险,即缴费比例为60%。而最低级别的缴费意味着将来的养老金将非常有限。
对于大多数无固定工作的人来说,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他们很可能在达到一定交税标准后停止缴费。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累积缴纳时间较短,在享受退休金的同时,个人所需缴纳的保险费也较少。到了晚年,获得的退休金不足以支付日常开支,生活变得艰难,不得不依靠工作来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