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过程中,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能面临的情况。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开,了解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和法律后果,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劳动者来说,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常见情况。一种是提前通知解除,一般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还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这种方式适用于劳动者有了新的职业规划或其他个人原因想要离职的情况。另一种是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严格的法定情形。一是过失性辞退,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同时,经济性裁员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后,最直接的法律后果就是劳动关系终止。对于经济补偿,只要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进行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情况,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有明确标准,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需要履行一些后续义务。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则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只有清楚了解这些内容,才能在劳动合同解除时,让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