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储备粮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是于2021年6月由原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改制而成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运营管理和全市驻军粮油的供应配送,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处于全市行业内领先地位,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管理完善、种类齐全、保障有力、调用高效的政府储备承储企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
(三)坚持公开、平等、择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2025年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国有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线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汕尾市国资委网(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简历筛查
1.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复印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swscblgs@163.com,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往指定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埔尾村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不接受除EMS外的其他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应聘者应填写《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汕尾市国资委网站下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截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及EMS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1)选择电子报名方式的,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选择邮寄报名方式的须将报名资料以文件袋封存,文件袋封面须标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3)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5.资格初审:我司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司择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四)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统一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机构应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市储备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及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六)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我市国有企业。
(七)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张小姐0660-3330032
附件:1:2025年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2: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gzwyw/tzgg/content/post_1173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