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对赌协议总容易跟劳动合同拧巴到一块儿?对赌协议的核心是“愿赌服输”,企业想让高管承担经营风险,但劳动法更偏向保护劳动者。比如说,公司可能在对赌协议里写“没完成目标就降工资或者走人”,可劳动合同里明明规定解雇得走法定程序。真闹到法院,这类条款往往会被认定无效,因为企业不能靠协议绕过劳动法。
重庆有家教育公司,让区域校长签了对赌协议,约定要是没控制好运营成本,就得赔41万。结果校长没达标,公司直接扣了钱,最后法院判协议无效,觉得这是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不公平。类似的例子不少,深圳有个销售经理因为业绩没达标被“自动离职”,劳动仲裁直接让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因为公司没权力用对赌协议代替法定的解雇程序。
企业该怎么避开法律风险?对赌协议不是不能签,但得保证不违反劳动法。比如不能约定“业绩不达标就开除”,因为劳动法规定,企业得先培训或者调岗,证明员工确实干不了这份活,才能解雇。同样,让高管“没达标就赔钱”也可能不算数,毕竟工资受法律保护,不能随便扣。
更稳妥的办法是把惩罚性条款改成激励性的。比如业绩达标了就发超额奖金,没达标就少发点浮动薪酬,而不是直接扣基本工资或者让员工赔偿。要是涉及股权激励,可以设定分期解锁的条件,别搞一票否决。这样既能保持激励效果,又能躲开法律风险。
高管遇到不合理的条款该咋办?要是公司硬要执行违法条款,比如扣工资、强迫离职,高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关键是得保留好证据,像对赌协议、工资记录、考核标准这些,证明公司违规。现实中不少高管签协议的时候没细看,事后吃了亏,所以签之前最好找专业律师把把关。
怎么设计合法有效的对赌协议?企业要是想用对赌协议激励高管,建议注意这几点。别碰劳动法的底线:基本工资、社保、解雇程序这些必须合法,不能靠协议绕过去。分清身份:如果高管同时还是股东,可以分开签劳动合同和股东协议,别混在一起。目标要合理:业绩指标得科学,别定得太高,不然协议就成了变相压榨。专业审核:签之前让劳动法律师审一审,确保条款不会在仲裁或诉讼中被推翻。
对赌协议本身没问题,问题出在怎么设计。企业要是一门心思转嫁风险,最后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高管也得警惕不合理的条款,别被“坑”了。合法、公平的协议才能真正实现双赢,不然只会引发更多纠纷。真遇到具体的争议,建议找专业律师问问,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