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女性—旦怀孕,常有单位会出现以怀孕作为理由辞退女职工的情况,从而导致怀孕妇女在工作职场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享有哪些假期?
产检假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总之,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计算。如果当事人在怀孕期间被所在工作的公司辞退,那么当事人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进行维权,用人单位就要按条款支付所有的经济补偿。
产前假和产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产假:98天+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哺乳假和哺乳时间
哺乳假:哺乳假是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享受的假期。
哺乳假并非全国层面的假期概念,仅在—些地方法规中规定了这一假期。
哺乳时间:哺乳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在每天劳动时间内喂养婴儿的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育儿假
关于育儿假期,国家级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正)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国家层面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天数,只是让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育儿假。
来源:51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