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基本功能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策的支持。下面是妇联的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负责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