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 法律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教育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2. 公正公平: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教育事务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搞特权和不公平竞争。教育行政部门应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3. 服务导向:教育行政部门应以服务为宗旨,服务于教育发展、服务于教育工作者和服务于广大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和帮助教育工作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透明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应保持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政策、规划和工作安排等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 效能高效:教育行政部门应高效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教育行政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6. 责任担当: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起教育事业的责任和使命,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应关注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需求,积极解决问题,为教育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保持透明公开,提高工作效能,承担责任担当。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教育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