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求职季,对于选择就业的学生来说,面对从校园到职场的转换,难免会心生忐忑。尤其是求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种种问题。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四点签署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小建议,希望给正在找工作的你带来帮助。
一、要做到系统安排相互衔接,简繁结合
劳动合同签订时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简,便于理解又容易记忆,商量余地大。但条款过于笼统原则,可能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争议,容易埋下矛盾隐患。繁,在执行时容易掌握,可以减少分歧和争议的发生,但在签约时较为繁琐。因此,实践中要简繁结合,如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性、强制性规范,可以只约定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具体规定或者允许当事人变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争议的条款,就应当加以详细约定。
二、要准确表述和理解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现实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用格式化的合同范本,但有的会对关键条款进行“技术处理”,比如将薪酬条款笼统地规定为:“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经如此“模糊处理”后,用人单位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增减员工工资,一旦发生争议就拿出该条款作为“挡箭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具体明确、通俗易懂。同时,劳动者要尽可能详细地阅读、理解全部条款。
三、要拒签“阴阳合同”
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应付人社部门检查,会同时准备两份不同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阳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用于应付检查但并不实际执行。另一份是不合法、不规范的“阴合同”,由劳资双方持有并实际执行。对于后一类违法合同,劳动者应明确予以拒绝签署。否则,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往往因缺失直接证据而导致索赔困难。
四、要留存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后者维权难度。对此,劳动者既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劳动合同文本的要求,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执法机关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几点签署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提醒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