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校实习生还是以学习为主,抽课余时间去实习。这种情况不算正式就业,通常不认为是劳动关系。相关部门也明确说过,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用签劳动合同。这时候单位跟学生更适合签个实习协议,把实习内容、干多久、给多少补贴,还有安全责任这些说清楚。这种协议属于民事约定,不直接用劳动法管,操作起来也灵活些。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大四学生已经上完所有课了,就等着拿毕业证,然后全职去单位上班,接受日常管理,干的活跟正式员工一样。这时候要是单位每个月发稳定的工资,干的活也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这种实习生就可能被认定成事实劳动关系,有些法院判案也支持这种说法。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得跟实习生签劳动合同,还得依法交社保,不然就可能有没签合同却实际用工的法律风险。
对用人单位来讲,处理实习生的用工问题得特别小心。要是把普通的在校实习生直接按劳动关系签合同,可能会多出来社保缴费的成本,还可能有解除合同的纠纷。可要是实习生实际上已经符合劳动者身份了,单位却只按实习来处理,也可能被认定是违法用工。

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看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大多数低年级、短期帮忙的实习生,签个实习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清楚,再给学生买个意外险,保证实习安全就行。对于快毕业、要长期全职工作的学生,可以考虑直接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实习生自己也得清楚自己的定位。要是还在上学,签实习协议更合适;要是已经到了找工作的阶段,全职在单位上班,就可以主动提签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社保这些合法权益。不管是哪种情况,保存好平时的工作记录、发工资的凭证,都是保护自己的必要办法。
用人单位跟实习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得根据实际用工的性质来判断,不能一刀切。理性区分、说清楚约定、按法律规定操作,这才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只有在合规的前提下,实习才能真正起到桥梁作用,帮学生成长,也帮企业挑选培养人才。用人单位可以与在校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