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既是竞赛中的“执法人员”,又是竞赛进行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裁判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运动员技术、战术的发挥,也直接影响比赛的效果。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裁判员呢?
1、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
竞赛规则、裁判法和临场执裁考核和职业道德的考察。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应当加试英语或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工作语言,作为资格认证的参考。根据各运动项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晋升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可增加专项体能的考核内容。
2、裁判员注册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按年度向各全国单项协会进行注册;各全国单项协会可视本项目裁判员队伍状况对一级裁判员进行注册或备案。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注册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做出规定。
3、裁判员选派
全国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的裁判员,由各全国单项协会提出裁判员的选派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公正进行选派。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选派的裁判员,由体育总局统一公示名单。
4、裁判员义务
(1)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廉洁自律,公正、公平执法;(2)主动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3)主动参加培训,并服从安排指导培训其他裁判员;(4)主动承担并参加各类裁判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情况调查;(5)主动服从管理,并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