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简称“竞业补偿金”,指的是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为防止员工利用公司的机密信息、商业机密、客户资源等优势去服务竞争对手,公司与员工达成的一种协议,约定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竞争性工作,如果员工违反协议,将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关于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法律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其费用及标准;没有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同样说明,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同时,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 行业竞争情况
不同行业的竞争情况不同,从事竞争性工作对公司的影响也不同。因此,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也会因行业竞争情况而异。
3. 员工的职位和岗位
员工的职位和岗位决定了他所掌握的机密信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的价值,从而影响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
4. 竞业协议的期限
竞业协议的期限也是影响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的因素之一。一般来说,竞业协议的期限越长,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也越高。
社会上关于竞争这个话题的讨论经久不衰,因为很多人或者说企业之间都存在着非常激烈的竞争状况,为了防止不正当的竞争,企业当中就会规定竞业禁止补偿。这个具体的补偿标准,还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收入状况来进行一个确定。